Price 價目表及訂餐方式
洽詢專線:04-7526526訂餐方式及價格說明
醫院訂餐
住院餐:1500元 / 每日
外送訂餐
訂價:1800元 / 每日
特惠價:1600元 / 每日
滿20天:1500元 / 每日
本公司將不定期舉辦各項優惠活動,詳情請參考活動訊息。訂購須知
-
食品過敏原:
1.甲殼類及其製品。
2.芒果及其製品。
3.花生及其製品。
4.牛奶、羊奶及其製品。但由牛奶、羊奶取得之乳糖醇,不在此限。
5.蛋及其製品。
6.堅果類及其製品。
7.芝麻及其製品。
8.含麩質之穀物及其製品。但由穀類製得之葡萄糖漿、麥芽糊精及酒類,不在此限。
9.大豆及其製品。但由大豆製得之高度提煉或純化取得之大豆油(脂)、混合形式之生育醇及其衍生物、植物固醇、植物固醇脂,不在此限。
10.魚類及其製品。但由魚類取得之明膠,並作為製備維生素或類胡蘿蔔素製劑之載體或酒類之澄清用途者,不在此限。
11.使用亞硫酸鹽類等,其終產品以二氧化硫殘留量計每公斤十毫克以上之製品。
-
有效期限:
餐點每餐現煮現送,收到餐點請立即食用。如收到餐點後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與我們聯繫。
-
企業經營者:
徐如君
-
製造廠商及地址:
鳳巢豐康有限公司 地址:彰化市林森路208號
-
商品原產地:
台灣
-
食品登錄字號:
N-154542642-00000-3
-
產品責任險:
已投保2400萬產品責任險
-
定型化契約解釋原則:
依消費者保護法遂於第十一條第二項明文規定:『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,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。』作為個案解釋的依據。
-
鑑賞期說明:
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「易於腐敗,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需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本產品屬於「易於腐敗,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故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-
消費爭議之處理:
若您收到商品後有任何問題、申訴需求,請來電04-7526526
消費者可以選擇向企業經營者、消費者保護團體或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申訴。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05
-
訴訟管轄:
本契約若有爭議,雙方同意以彰化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。
服務合約
-
服務內容:
坐月子食膳一日三送;三份正餐、湯品。二份點心。2份養生茶飲,1份水果。
-
服務收費:
10日16000元。 20日30000元。 30天45000元(加贈滿意寶寶賀禮乙箱) 。
-
送餐時間:
早餐7:00-8:30。午餐11:00-12:30。晚餐16:00-17:30
(恕不可指定送達時間,如因距離、交通安全等問題可後延約30分鐘)
-
付款方式:
匯款 /來店付款 /到府收款
-
其他約定事項:
1.服務從接到乙方聯繫送餐時間開始。早餐前一日、午餐當日9:00前、晚餐當日14:00前通知
2.餐點應送達後及時食用。餐點送達後如有任何疑問,請立即反應與甲方溝通處理。
3.乙方對於服務內容有任何疑問可立即向甲方反應、溝通調整。
4.乙方對於服務內容有異動(暫停供餐、終止合約、更改送餐地址等)請於前一日17:00之前告知。
5.甲方於供餐期間提供陶瓷餐具、保溫罐於服務期間作為使用。餐具隔餐回收點收清潔消毒,如餐具遺失需造原價賠償。
6.因天災、人禍、交通中斷、意外事故等不可抗拒之事情得延緩或停止供應,不得要求退費或賠償,但甲方應於事後補足原有之服務。
7.未完成合約訂購之天數,需依照實際送餐天數價格計費;已經領取贈品者,贈品須以原價(市價)購買,恕不退貨。
8.限時活動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活動並用。優惠活動、贈品視該檔期為主。(贈品不可折現貨其他抵扣)
9.本契約若有爭議,雙方同意以彰化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法院。
10.若乙方與甲方產生消費爭議時,乙方訴訟方式如下: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第1項規定,消費者可以選擇向企業經營者、消費者保護團體或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 之消費者服務中心提起申訴。 申訴電話04-7526526。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05